询价公告 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保康县物价局的委托,拟就户外价格信息公示显示屏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BKZC[2012]015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公示显示屏 三、采购内容及规格:户外价格信息公示显示屏4个,全彩LED,屏体2.5*2M,全防水箱体等辅材。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生产或销售LED显示屏的资格证明,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专业经营资质,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中标商责任安装调试且能够随时提供维修服务。投标时供应商需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 五、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投标报价文件基本要求:必须有企业有效资质证明文件、产品授权及说明、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及报价表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等,报价文件采用A4纸张打印并装订,密封签章。 七、在满足所有要求情况下,合理低报价中标。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9日9:30时前,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每份标书按规定收取100元报名费。 十一、报价文件送达地点(人社局11楼): 1、地址: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2、电话/传真:0710—5990093 5990092 3、设备咨询电话:13908678260 二O一二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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