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视频会议日益在各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如企业管理、应急指挥、远程教育及医疗共享等。在刑事诉讼领域,视频会议也越来越备受青睐。 视频会议可适用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包括侦查阶段、预审阶段及庭审阶段。1、在犯罪现场侦查过程中使用视频会议,可根据侦查人员在现场勘察工作的分工可分为现场勘验人员、现场指挥员、现场访问人员、场外指导人员等,使得现场勘探人员与其他侦查人员进行场内外双向交流,使得对现场勘探信息进行分析应用的即时性得到延伸。2、庭前会议一般不公开进行。同时,考虑到部分案件庭前会议可能仅解决回避、管辖、不公开审理等争议较为简单的程序性问题,当事人、辩护人等可能一时不在当地,根据案件情况,庭前会议可以采用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在不影响庭前会议质量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采用灵活方式召开庭前会议,既方便诉讼,又能提高诉讼效率。3在庭审阶段,法庭听取证人、民事当事人及鉴定专家的陈述都可以采用视频会议,电子诉讼,打破地域限制。4、翻译人员在无法到场的情况下可通过视频会议提供协助 通过视频会议,司法人员可以摆脱传统时空的约束,不需要再到监狱提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随时进行取证及审判,既节约了时间成本,也避免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的逃逸危险。在司法领域,视频会议与诉讼价值的完美契合,仍需要做进一步的探索与磨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