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主单位:象山县教育局
报名截止:2010-07-22
所属地区:浙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教育局投影机、视频展示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0XSZFC-G145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标一象山县教育局投影机、标二视频展示台设备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其它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元及以上,必须提供投影机生产厂家出具的本次投标授权书(每个生产厂家只可授权一个投标单位)。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国内注册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标一人民币贰万元整、标二人民币贰仟元(汇票、支票)
6、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人民币500元/份,(参加投标的交纳)。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7月21日,每天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9、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22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0年7月22日14时3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小厅公开开标。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丹峰西路161号)。
联系人:张海敏
电话:0574-65733022
邮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新丰路19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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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