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3年10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嘉政采招(2013)第178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升级改造建设设备 1.0 批 25.5 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记录,)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投标时需提供所投产品(高清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主机)的公安部安全
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报告。
五、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
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0日 09:30
七、投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0日 09:30
九、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
交付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等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银行账号:19—399901040041558
十一、其他事项: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3、因路途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至现场报名的,可采用邮寄方式,将上述文件连同本招标文件末页的报名表一起邮寄至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收件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573-82512058。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嘉兴市广场路350号
联系人:陈瑶
联系电话:0573-82512025
传真:0573-8251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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